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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出“最牛公文”众租户田园梦碎 昌平阳坊镇政府承认工作失误但强拆本身无问题  

吉利庄园200多个违规的大棚工作间都已经拆改完毕,原先每个面积有68平方米。本报记者王苡萱摄

    80多名租户怀揣着田园梦来到昌平区阳坊镇四家庄村,各自花费近20万元租用“吉利庄园”生态大棚及其附属房产。然而,因改变土地性质,该庄园被认定须强拆。 

    在昌平区阳坊镇政府向吉利庄园租户们出示的《强制拆除决定书》中,却引用了并不存在的法律条款,因此被租户们戏称为“建国以来最牛政府公文”。11月18日,昌平区政府确认阳坊镇政府下达的上述决定书行政行为违法。然而,强拆仍将进行,80多名租户只能进一步寻求赔偿。

    20万圆田园梦

    “想拥有自己的农庄吗,投资19.8万元,未来30年您就能在北京郊区过上‘采菊东篱下’的悠然日子。”今年4月份,王林收到了这么一条短信。 

    王林退休后想去乡间养老,便前往昌平区阳坊镇四家庄村考察短信中的“吉利庄园”项目。现场的销售人员,给大家播放了一段吉利庄园的推广节目。节目中,项目开发人,四家庄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赵君立在说:大棚新建日光温室约400个,每户占地718平米。主要经营方式为家庭农业园、农事体验和观光旅游三种,特别是家庭农园,是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一种新尝试。 

    录像中,拍摄了已经装修好的居室,面积为68平方米,淋浴厨卫设施齐全。据当时参观过样板间的租户称,该居室实际是大棚的配套居室,就是所谓的工作间。 

    王林认为工作间大小适中,正是自己所期望的乡间小屋。他对此项目深信不疑,随后支付19.8万元,租下其中一套大棚,为期30年。 

    政府下达强拆令 

    然而,4月20日,阳坊镇政府在吉利庄园样板间的外墙上贴出了《通告》,称该“设施农业”在建设过程中,出现工作间建设严重超标现象,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,要求将超标工作间一律在5月31日前自行拆改完毕,超过拆改期限的镇政府将强制拆除,并要求每个大棚的工作间不得超过15平方米。 

    6月18日,镇政府在各户大棚外贴出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租户3日内进行拆改。6月22日,镇政府给租户发出《强制拆除决定书》。 

    强拆令出现错误 

    租户们发现,6月22日的《强制拆除决定书》中写到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63条、第73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41条、第65条,本机关决定于2009年6月22日起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,强制拆除的费用由租户个人承担。 

    租户们咨询律师发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73条不存在,该法70条为最后条款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65条不存在,该法第64条为最后条款。 

    之后,有租户们在网上发帖称,这简直是“建国以来最牛政府公文”。今年8月份,租户们向昌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,要求认定其决定书无效,并赔偿租户经济和精神损失。 

    镇政府为何会犯如此明显的错误?而镇政府的答复更让租户们不理解。8月29日,镇政府下发了更正通知,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,导致送达给租户的《强制拆除决定书》出错,并予以了更正。 

    11月18日,昌平区政府做出了行政复议决定,确认阳坊镇政府于6月22日下达的《强制拆除决定书》具体行政行为违法。租户提出的赔偿请求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》等相关规定,向阳坊镇政府提出。 

    开发商闪烁其词 

    虽然在行政复议中获胜,但面对政府拆改大棚的坚决态度,租户们也不得不接受眼前的事实。因此,他们只得开始寻找赔偿之路。 

    此项目的开发人,合作社社长赵君立,也是四家庄村村委会委员。赵君立一直对租户称,区领导很赞成此项目,大棚的手续合法性不用置疑。但其实项目只在工商局注册登记过,并没有报规划、土地、镇政府审批。赵君立在询问笔录里称:“我们不知道农业项目还需要办什么手续,没有办。” 

    赵君立总是强调首先会保障租户的利益。然而等大棚拆改完毕,再想联系上赵君立却不容易了,他的手机很少能打通。租户的意见统一,他们要求赵君立退款。赵君立却告诉王林:“开发商退不了款,开发商拿钱建了大棚,并不是拿钱跑了。” 

    政府将予以补偿 

    昌平区农委新闻科田冬伟告诉记者,昌平区的整个拆改已经顺利结束,各项措施和法规都是依法进行。 

    “镇政府并非监管不力。”田冬伟认为,“当时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标准,镇政府在监管时并没有切实可行的参照标准。” 

    租户们都盼望着国家能出台相关政策,给这次大棚拆改的利益受损者一些补偿。田冬伟透露,国家对于每个拆改合格的大棚,有一定金额的补偿。 

    阳坊镇政府宣传科负责人刘先生曾提到,他们的补偿金额是每个大棚3万元,这些钱将给开发商,租户若索要需和开发商协商。 

    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的熊烈锁律师认为,在这件事情上,开发商、政府、租户三方都有责任。其中,开发商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。租户当时没有查看开发商的相关合法手续,有失察的过错,他们可以起诉开发商讨要赔偿。

媒体:京华时报  作者:京华时报
发布:小朱
2009-12-1 16:24:43 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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