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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在黑龙江佳木斯地区的各民族,有着自己的禁忌,这些禁忌与习俗,共同构筑了那里独特的生活习惯。这些禁忌千奇百怪,有一些甚至闻所未闻,但千百年来,这些习俗却在当地被完整的保存下来。如不许用带尖的铁器捅火,不许用水泼火,不许向火里扔脏东西,不能用脚踩火等等。此外,一些婚俗也极有特色,如族内同姓禁止通婚等。

鄂温克族主要禁忌 鄂温克族人尊老好客,长幼之间礼节严格。听到长辈呼叫必须站起答应;吃饭时必须礼让前辈;遇到长辈必须施礼问安、敬烟等。有客临门,必须热情相待。鄂温克人敬火如神,在喝酒、吃肉前,先要向火里扔一块肉、洒上一杯酒,然后才能进食。举行结婚仪式时,新婚夫妇要敬火神。

锡伯族主要禁忌 锡伯族注重礼节,晚辈对尊长要行“打千”礼;睡觉时脱下的衣裤鞋袜等不能放在高处;不能在炕上横卧;不从衣帽、被子、枕头上跨过;吃饭时不能坐门坎或站立行走,严禁拍桌打碗;忌用筷子打猫,认为猫能引蛇入室;递刀给别人要刀尖朝自己,刀把朝对方;忌食狗肉;

柯尔克孜族主要禁忌 信仰伊斯兰教的柯尔克孜族严禁食用猪、狗、猫、鼠和凶猛禽兽之肉,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。女子出嫁后出门一定要戴头巾或缠布,除了眼、鼻和嘴外,其它部位一定要用头巾盖住,否则就会受到谴责。 严禁食用猪、狗、猫、鼠和凶猛禽兽之肉,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。女子出嫁后出门一定要戴头巾或缠布,除了眼、鼻和嘴外,其它部位一定要用头巾盖住,否则就会受到谴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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